丁海龍:本院受理原告新民市石睿塑膠制品廠訴丁海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6)遼0181民初3268號],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丁海龍:本院受理原告新民市石睿塑膠制品廠訴丁海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6)遼0181民初3268號],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在本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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