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侖尼雅生態(tài)農牧發(fā)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2026〕百仲字第227號申請人廣西建通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新疆昆侖尼雅生態(tài)農牧發(fā)展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現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舉證通知書、選擇仲裁庭組成書、仲裁員名冊、百色仲裁委員會仲裁規(guī)則、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副本、組庭通知書、開庭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上述材料,逾期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選定仲裁員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申請人選擇由本會主任代為指定仲裁員,如你方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選定仲裁員,且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申請人就首席仲裁員人選達成一致意見,本會主任代為指定吳志堅為首席仲裁員,吳壽江、黃任榮為仲裁庭成員審理此案。仲裁庭于2026年5月26日15時30分在本委(百色市建華路司法局舊樓一樓)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缺席裁決。
特此公告
百色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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